人才招募:110年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招聘用督導1名、短期聘用輔導員1名4367 次閱讀
我們就是在找你! 新北少輔會徵人囉!! !!!!!!!!
【甄選名額】聘用督導1名(備取3名)、短期聘用輔導員1名(備取2名)。
【到職日】110年5月到職。
【工作性質】
(1)督導:各項行政業務、輔導業務、社區方案、協助少年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2)短期聘用輔導員:派駐淡水分局、少年個案輔導(負責區域為淡水、八里、三芝、石門)、協助少年犯罪預防宣導活動。
【工作待遇】
(一) 聘用社會工作督導第一年比照7等2階支344薪點(每月薪酬約新臺幣4萬4,720元),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7等3階支360薪點(每月薪酬約新臺幣4萬6,800元)。
(二)聘用社會工作員第一年比照六等三階支312薪點(每月薪酬約新臺幣4萬560元),具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第一年比照六等四階支328薪點(每月薪酬約新臺幣4萬2,640元)。
(三)相關福利:週休2日、享勞健保、加班支付加班費、工作滿1年起享有休假、國民旅遊卡福利(不含短期聘用)。
【報考資格】
(一)聘用社會工作督導應具備下列資格及工作經驗:
1、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試相關規定。
2、工作經驗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於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或地方政府擔任社會工作員或社會工作相當職務之社會工
作專業人員滿五年。
(2)前目人員如為社會工作或相關研究所畢業者,年資合計滿三年。
(3)人格特質: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
耐心、責任感。
(二)聘用社會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試相關規定。
2、人格特質: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報名截止】即日起至110年3月26日(星期五)(報考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
連絡電話:(02) 2955-7218分機13(承辦人卓小姐)
詳情請參考110年官網甄選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