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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募:徵想找到你/妳!與新北少輔會一起成為點亮少年及家庭的那盞小燈炮!!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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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招募 徵想找到你/妳!!新北少輔會徵的就是你/妳!!!
【甄選名額】聘用督導人員1名、聘用少年輔導員16名。

【到職日】通知錄取後40日內。

【工作性質】

一、督導人員:整合辦理本會業務及參加各項外部會議,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第1款事項。
二、少年輔導員: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第1款事項。

【工作待遇及條件資格】
一、福利:勞健保、到職日隔年起享有休假、國民旅遊卡福利。
二、執行風險工作費:符合社會工作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支給表者,每月可支領700元;惟公務預算聘用人員自113年1月起支領。
三、薪資及資格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

(一)中央補助計畫聘用督導人員:1名

◆任用資格:

1-1具少年輔導工作相關經驗滿4年,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規定。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1-2具少年輔導工作相關經驗滿2年,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支薪標準:7等2階(344薪點)46,440元至8等7階(472薪點)63,720元

1-3其他說明:
(1)人格特質: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2)具備少年輔導工作督導、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3)本職缺為配合中央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聘用關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若聘用原因消失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無條件解職,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聘用。
(5)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112年2月1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181號函規定。
(6)各學類畢業科系請參照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7 日衛授家字第1110105873號函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二)中央補助計畫聘用少年輔導員:14名
◆任用資格:
2-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曾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支薪標準:6等2階(296薪點)39,960元至7等5階(392薪點)52,920元

2-2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2)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曾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支薪標準:6等3階(312薪點)42,120元至7等5階(392薪點)52,920元

2-3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支薪標準:6等3階(312薪點)42,120元至7等7階(424薪點)57,240元

2-4其他說明:
(1)人格特質: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2)具備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3)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本職缺為配合中央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聘用關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若聘用原因消失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無條件解職,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聘用。
(6)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112年2月1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181號函規定。
(7)各學類畢業科系請參照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7 日衛授家字第1110105873號函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三)公務預算少年輔導員:2名
◆任用資格:
3-1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心理專業人力須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3)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以上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曾修習少年輔導或發展等相關學分者尤佳。
●支薪標準:6等3階(312薪點)42,120元至6等7階(376薪點)50,760元

3-2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3)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碩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支薪標準:6等4階(328薪點)44,280元至6等7階(376薪點)50,760元

3-3其他說明:
(1)人格特質: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
(2)具備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3)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本職缺為配合中央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計畫完成或停止時即應終止聘用關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若聘用原因消失或補助款未核撥、不足或停止時,應無條件解職,不得改列他項經費繼續聘用。
(6)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112年2月1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0181號函規定。
(7)各學類畢業科系請參照衛生福利部111年5月17 日衛授家字第1110105873號函修正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相關科系對照表」。

【報名截止】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7月26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報考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
【聯繫方式】02-29557218

【報名簡章】https://www.jdpc.police.ntpc.gov.tw/mo ... el/main/flist/3?offset=10